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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CA每周快报:银行风险——举债经营的现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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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
财务副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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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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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11-12-01 17:17
最后,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《金融工具:披露》规定,金融机构应当对某些资产的风险敏感度进行披露。披露通常采用VAR方式,非专业人士很难理解。证券化资产的潜在杠杆信息应当更简明易懂,使所有人受益。在这一点上,会计师可以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。尽管巴塞尔协议仍然很具影响力,但是现在是时候开始对金融杠杆加以控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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