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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述我在美国当陪审员的经历

楼主#
更多 发布于:2012-11-14 16:23

讲述我在美国当陪审员的经历

移民几年后初接法院通知,我被抽中担任陪审员,觉得意外又新奇。通知写得清楚,当陪审员是公民义务,如果拒绝,可能遭到逮捕和起诉。
为准备出庭,我研究了美国陪审员制度,原来这在古罗马时代就有。美国直接承袭英国普通法,根据英国1215年的平民权利和法律程序,被告有权让平民陪审团来公平审判。美国开国就把这写入宪法。陪审员分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,前者裁决是否提出起诉,后者做出有罪或无罪裁决。
我按通知到达法院,发现其他被抽中想出五花八门逃避义务的理由,都行不通。最易好的豁免的理由是雇主不发陪审员期间的薪水,美国公司雇主不得阻止雇员尽陪审义务,但有权不发工资。无业和退休已经自雇主得到每日几十元的补贴。数额之低是避免把公民义务变成得力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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